美国是否会在贸易协定签署后重新谈判?
Iris
原创文章
2019/12/17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智堡的立场和观点。

随着美国众议院议员推动修改《新北美自贸协定》(USMCA)的法律文本,议长佩洛西(民主党)指示民主党工作组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罗伯特·莱特西泽(Robert Lighthizer)就修改事宜进行合作,以解决他们的担忧。贸易协定是否可以在签署后重新开放或重新谈判的问题也随之被提出。

为了给这场辩论提供一些事实,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回顾了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之后签署的贸易协定,并审查了这些协定在签署后是否有任何修改。

简言之,结论是,在所审查的12项协定中,有6项作出了随后的修改。在这6个案例中,在贸易协定签署后签署了新的附加函(side letters),在其中3个案例中,协定的文本本身重新开放。以下是结论的细节。NAFTA之后的协定按照生效日期的顺序列出。

请付费会员登录后阅读完整内容
登录后添加评论...